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沪教委德〔2005〕27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

教育发展,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本。教师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主要实施者,是上海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行素质教育的具体承担者,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关键力量。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成效和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民族的未来和城市的发展。我们要从确保党和社会主义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为城市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2、加强师德建设的紧迫性

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环境下,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教师自身的思想素质、师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教师教书育人的理念、方法与手段亟需更新,教书育人的能力亟待增强。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加强师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3、加强师德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立足中国国情和上海市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引导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开展师德建设工作。

4、加强师德建设的工作目标

要通过加强师德建设,使广大教师进一步树立远大理想,培养敬业奉献精神,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能力,建设一支品格高尚、知识渊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积极探索师德建设的工作新机制,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弘扬高尚的师德风范。

三、师德建设的基本内涵

5、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要牢牢把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等关键问题,用正确的理论和观点对学生进行“树理想信念之魂、立民族精神之根”的教育,切实推进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生命教育、法制教育、科学与人文精神教育等。在教育、教学和国际交流过程中,要注重维护国家利益与国家形象,严格把握国际合作、交流的方向,正确把握学术研究与课堂教学的区别。要严格遵守宪法与法律,紧密结合国情、市情、民情进行教育教学,不得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得传播宗教,不得传播低级庸俗文化,不得传播非法出版物,不得出现有失教师形象的言行举止。

6、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教师要树立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深入研究教育规律和青少年的成长规律。要充分了解、理解学生的需求,切实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对学生实行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辅材料;不得将学生的活动设施、场地移作他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7、恪守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

教师要树立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真正做到以言传道、以行垂范;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和谐的师生关系;要忠于职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要严谨治学,恪守诚信,增强学术道德感,增强自律意识,不得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论文答辩、项目评审、评估考核、成果鉴定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8、具备专业化的育人能力

教师要认真钻研专业知识,苦练教育教学的基本功,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能力。要及时了解学科发展、研究方面的新知识、新成果,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做到博学业精;要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踊跃参与各种科研教研活动,全面推进课程教材改革;要进一步研究教育教学理论与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进一步探索、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辅导员和班主任尤其要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律等方面知识,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与业务培训

9、坚持严格的教师准入制

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队伍,要从源头抓起。要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的认定,坚持用严格的政治标准、道德标准和业务标准选拔新教师。教师不仅要有专业学科背景,还要具备教书育人的能力和素质。要探索建立《见习教师证》与《教师资格证》双证并举制度,严把入口关。学校可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新教师宣誓仪式和新教师培训活动。各师范院校要加强对师范生教书育人意识的培养,强化师范院校课堂教学和毕业实习等环节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从非师范类专业招收的新教师,要重点考察其教书育人的能力,加强培训。在教师的引进、招聘中,要坚持严格的政治、道德和业务标准。

10、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各学校都要制订详细的计划和切实可行的举措,对教师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使所有教师都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观念,引导每个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要依托各类教师培训基地,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将与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骨干教师培训。

要提高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对师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特别要通过“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等,造就一批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和开阔国际视野的校长教师队伍。

要通过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德育名师,把德育工作有机融入到大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各门学科和各个环节。

要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中小学德育课教师的教育与培训,使教师能充分了解国内外发展形势,钻研马克思主义和哲学社会科学经典理论,结合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和时代热点,为学生释疑解惑;要加强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增强政治理论修养,提高政治辨别力,培养一批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善于结合中国国情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

要积极实施德育队伍培养工程,加强班主任与辅导员队伍建设。要通过名师工作室、名师带教、班主任论坛等形式,提高班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要坚持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培养,严格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深入开展政治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指导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

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人,不仅要提高指导研究生专业学习的能力,更要提升在人生观、价值观、思想品格、学术道德对学生教育指导的责任感,要修订《高校研究生导师的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明确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的职责。

五、建立完善的师德考核、激励机制

11、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考核机制

要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和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学校党政领导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作为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等的重要指标,在考核中重点考察教书育人的实绩与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教学态度、育人效果等。要将师德建设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和高校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指标,尤其要将其作为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高级教师评定和高校高级职务评定的首要指标。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评价体系。在学校的教学、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中都要体现育人的要求,制订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操作性强、科学的学校德育评估体系和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通过听课互评、学生评议、家长反映等途径,及时把握每位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和教书育人的情况,尤其要注重学生对教师的评议。

12、构建师德建设的奖惩机制

要进一步加大对师德高尚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教师的表彰力度。要定期评选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先进支教教师等,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的依据。

对有失教师形象的言行,要对有关教师要及时劝诫、警示和给予处分;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要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终止聘任。对师德建设不力的学校,要追究学校领导相关责任。

六、构建师德建设强有力的保障系统

13、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

要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重要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14、建立师德建设的工作机制

要把师德建设作为党政班子的重要工作,明确各阶段建设重点,深入研究、探讨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全体教师参与师德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教务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宣传部门、研究生管理部门和工、青、妇群众组织等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教代会、职代会的作用,共同推动师德建设。各级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每年都要拨出师德建设专项经费。同时,要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师德建设工作。

15、加强制度建设

要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要抓紧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相关政策,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因地制宜,制订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要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16、加大师德宣传力度

要善于发现和宣传师德先进典型的思想和事迹;要及时总结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特别要注意挖掘先进教师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并加以宣传推广;要经常举行师德建设先进经验交流会,并在教师节组织有影响的主题活动;要支持出版师德建设和教书育人优秀成果,并通过拍摄电视专题片、召开现场展示会、举行演讲报告会等形式对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和推广。同时,在全市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主要媒体重点宣传教育功臣、全国和上海教育系统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支教典型和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等,不断形成上海师德建设的典型人物和特色品牌。在教育系统内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教师规范、弘扬高尚师德,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