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平台

1、被举报人应为本校在编教职工、其他与学校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者。具体受理内容请参照《上海电机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2、举报一般应为实名举报,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应写明举报人本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以及联系地址,写明被举报人姓名、失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失范行为的基本情况等,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3、举报提出的时间原则上应在师德失范行为发生之日起3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