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教基〔20214号)的精神,现开展我校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和职能部门管理人员

一线教师和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推荐组织工作由学校人力资源处负责,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附件1)。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   杨老师    联系电话:38223002

二、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思政工作者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思政工作者)推荐组织工作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负责,通知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

联系人:党委教师工作部  王老师   联系电话:38221185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doc

上海市教育基金委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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