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学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202366-714

学习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工(在编和人才派遣人员)

二、学习内容及目标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供教师自主选学,主要内容如下:

1.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2.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3.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4.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三、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进入登录页面。

1.实名注册。未注册教师按照平台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完成注册。该信息将用于记录学时,请如实填写。若教师参加过2022年暑期研修等可以跳过注册环节直接登录学习。

2.报名学习。登录后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点击图片中的“立即报名”,进入课程学习页面,每门课程提供多个学习资源,教师可以按需选学,点击“开始学习”,即可观看学习视频。

3.学时认定。“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共为教师认定4学时。其中“思想铸魂”认定2学时,“固本强基”和“以案促学”各认定1学时。必须完整观看完所选视频,并完成视频结尾的测试题,才可获得该视频对应的认定学时。

4.学分认定。完成本次专题学习的教师参照《上海电机学院教师发展学分制管理办法》将记录4个教师发展学分,并纳入教师个人年度师德档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师德师风直接影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关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教育的根本问题,关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以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使命和职责。各二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通过专题学习,提高广大教师对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严守底线红线,进一步提升师德素养,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依法从教意识。

2.加强组织。各二级党组织和各教职工党支部要大力宣传,认真组织,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做到全员学,全覆盖,确保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各二级党组织组织教师学习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各二级党组织师德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总结请于714日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具体要求见附件3)。

未尽事宜,请咨询党委教师工作部周老师,邮箱:jsgzb@sdju.edu.cn,联系电话:38223010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师德集中教育”学习操作手册【高教教师篇】.docx

附件3:师德学习开展情况总结模板.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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